方向碼及方位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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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「方向」指連續同一路名道路起點至迄點全路段所產生之方向,通常由多個基礎路段所組成。
路段「方位」則指每一個基礎路段產生之方位。
方向碼:
1. 公路:依道路里程遞增方向區分順逆,遞增為順向0、逆向1。
2. 市區快速道路:依全路段走向判別,南北向及東西向為順向0,逆向1。
3. 市區道路(一般):依道路起迄點方向定義,共8個方向(0-7)。
4. 市區道路(外環):道路起迄相接,順逆時鐘分別以8,9表示。
5. 市區道路(圓環):道路起迄相接,以A表示方向碼。
方位碼:記錄於屬性輔助表示各路段方位,以英文八方位簡碼表示。
方向碼範例:市區快速道路匝道
市快匝道之方向碼,主要同上游主線,依全路段走向判別方向性,南北向及東西向為順向0,反之逆向1。
方向碼範例:外環道、圓環
起迄點相接之道路,利用外環道路方向順向與逆向區分,以代碼8及9表示。
起迄點相接之道路,難以定義其代表之實體方位,且圓環之車行方向一致為逆時鐘方向,並無例外,故以代碼A表示。
方向碼範例:山區道路取主線
同名道路分支道太多,拉出主線,刪除多餘分支道路,進行方向碼判別。